国家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国家核安全局局长李干杰一行视察海南核电

(李干杰一行在工程现场)
2010年12月10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国家核安全局局长李干杰在中核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邱建刚等的陪同下视察海南昌江核电工程。
在现场会议室,邱建刚副总经理代表中核集团和孙勤总经理对李干杰视察现场表示欢迎,对国家环保部和国家核安全局对中核集团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随后,海南核电总经理孙云根详细汇报了海南昌江核电项目在中核集团领导下克服各种不利条件开展项目筹备、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及项目后续发展、确保工程安全和质量控制等情况。
李干杰副部长对海南昌江核电工程在迅速和顺利推进中取得的成绩表示满意,相信并祝愿海南昌江核电项目在中核集团的领导和公司全体员工及参建单位等各方的努力下,会建成安全、高效、让海南人民放心的核电站。
会上,李干杰副部长介绍了目前核电发展的新形势,他指出,积极发展核电是国家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科学发展的必要和必然选择,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对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核电产业面临大规模发展的新形势。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目前核电产业仍存在核电人才稀释严重、技术研发不够、管理和监管力度不到位等诸多薄弱环节和问题,要切实抓好核电安全质量管理,大力培育核安全文化,将具体工作做好、做细、做实,防患于未然,确保在建工程质量受控,运行电站安全受控,保障核电事业顺利发展。
针对海南昌江核电项目,李干杰副部长提出了六方面的指示要求:第一,要大力加强全员核安全文化的教育和培养,树立全员核安全文化意识;第二,在工程建设的关键路径和节点上,必须安排有经验的工作人员,保证重要环节无重大问题和偏差;第三,要建立健全内部的质保、监督体系,在专业化改革中建立约束和监督机制,保证核安全监督和质量监督的有效性;第四,在工作中要落实责任,严格按章办事;第五,要深入清查和规范工程承包商和分包商,确保使用有资质的承包商和服务商;第六,要加强经验交流和沟通,吸取教训和反馈成功经验,搭建交流平台。
中核集团邱建刚副总经理表示中核集团将在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的大力支持下,中核集团始终将安全质量放在首位,要求海南核电认真落实李干杰副部长的指示要求,确保海南昌江核电工程顺利建设和电站的长期安全可靠经济运行。
中核集团核电部章庆华副主任、安质部费洪澄处长,中核核电有限公司刘敬副总经理、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刘巍副总经理,海南核电孙云根总经理、吴美景副总经理、赵一兵总经理助理、现场有关单位现场负责人等陪同视察。